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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曼苏丹国政府贸易协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4:13:39  浏览:957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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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曼苏丹国政府贸易协定

中国政府 阿曼苏丹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曼苏丹国政府贸易协定


(签订日期1981年10月14日 生效日期1981年10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曼苏丹国政府,为了增进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友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两国贸易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同意根据两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努力发展和增加两国间的贸易额。

  第二条 缔约双方同意根据两国现行法律、规章,对商品进口、出口许可证的发给、发给手续、关税、捐税和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转船的海关手续,以及对缔约一方的船只进入、停泊和离开另一方港口,在捐税、费用、服务方面,均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本条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不适用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给予或者将来可能给予任何邻国的优惠和便利。
  (二)阿曼苏丹国政府已经给予或者将来可能给予任何阿拉伯国家和邻国的优惠和便利。

  第三条 两国之间的商品交换,应按照各自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和规章进行。

  第四条 缔约双方同意,根据本协定进行交易的商品以双方同意的可兑换的货币支付。

  第五条 缔约双方同意相互在对方国家举办商品展览,并在各自法律和规章许可下给予对方举办商品展览的各种便利。

  第六条 本协定自缔约双方相互通知履行完毕各自的法律手续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期满前三个月,如缔约任何一方未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要求修改或废除本协定,则本协定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并依此法顺延。
  本协定于一九八0年十月十四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阿曼苏丹国政府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外 贸 部 部 长          工 商部大 臣
     李 强            穆罕默德·祖贝尔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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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安全生产标语建设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 张建伟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石。时常发生:一次交通事故夺去了许多人的宝贵生命,一场大火吞嗤了企业的所有财产……,没有了安全就没有了一切。安全就是保障,安全就是效益。安全的意义非常重大,时时事事都要讲安全。
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工健康工作越来越重视,为此国家于2001年专门批准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对企业安全与职工健康的监察和管理,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要求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要讲安全。安全生产要靠法律,要靠制度,要靠科学技术,而我觉得安全更应该形成一种文化,企业应该把安全生产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预防企业事故的基础性工程,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战略性意义,它包括安全宣传、文艺、法制、管理、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建设和组织措施。世界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培养和增强安全文化意识,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而安全生产标语又是安全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可以起到警示、鼓动、激励的作用。近年来,在不少部门、行业、企业中,出现了一些既反映本行业特点,又反映安全生产普遍规律,为职工津津乐道的标语,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然而就目前多数安全生产标语来看,我认为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生产标语发展滞后,更新慢。有的标语流传时间较长,人们看后司空见惯,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与鼓动作用。如“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生命”、“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当然,这可能与我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科技研究,忽视人文建设有关,导致安全生产理论建设落后于实践工作。
(二)有的安全生产标语缺少人情味。当前一些安全标语,大多数是板着面孔训人,如“违章操作,就是自杀、杀人”、“不讲安全,下岗回家”等。标语的作用本是提高人们的警惕性,而如果总是采用威胁式的口吻,严肃过头,则难以令职工接受,有时更会适得其反,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有的安全生产标语缺乏可操作性。如有些标语要求:“彻底杜绝隐患”、“实现零事故”、“杜绝三违”……。众所周知隐患是绝对存在的,这些标语只能代表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和理想追求,在现实中是无法真正实现的,一味强调不可能达到的目标,会让人们对安全工作的目标定位感到茫然,对当前工作成绩的评价出现偏差,误以为干好干坏都一样,甚至出现一种安全工作要凭运气的想法。
通过现象看本质,安全生产标语上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我国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特别是不重视安全生产标语建设的结果。我认为,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安全生产标语的建设工作:
首先,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语建设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标语在安全生产中具有特殊功能,它是一种职工们喜闻乐见的形式,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在需求,职工比较容易接受。一条好的安全生产标语可以起到激励、鼓动、警示的作用,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它能使职工筑起思想上的安全防线,在防范生产事故中有时会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企业的领导者要把安全生产标语建设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确立安全生产标语建设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特殊作用,为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其次,在设计安全生产标语的内容上,要观念更新,与时俱进,要从人的需求出发,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生产标语建设的基本出发点,要研究如何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方法,适应职工的心理和文化需求,增加安全生产标语亲和力和感染力,避免居高临下式的空洞说教,使职工想看爱看,进而提高其思想觉悟。如“居安还要思危,永远从零起步”、“乘务员同志:亲人盼你平安归来!”、“安全以人为本,人以思想为本”等标语就不仅使人容易接受,而且同样起到了警示、鼓动、激励的作用。当然,我们也要坚持用一些经过实践证明效果很好的老的标语,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警惕就安全,麻痹就危险”等。
再次,加强企业之间安全生产标语建设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其他行业增强安全文化意识的先进经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语建设的水平,进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加大安全生产标语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标语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活动中。如开展安全生产标语创作评比活动、制作标语牌、印制宣传单、出版报等形式,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和启发人们从生命价值中体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使人们在参与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群策为之则无不成,群力举之则无不胜”。要注重环境的熏陶,努力营造一种社会氛围,使人们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艺术效果。
总之,安全生产标语一定要符合当前的国情和人们的心态,并吸取当前各种社会人文研究成果,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安全生产标语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来关注。注重安全生产标语的建设和宣传,把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国家的安全生产形势一定大有好转。

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0379-2722967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事故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管司办字 〔2004〕63号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事故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管 理的企业(指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中央企业事故情况,全面、科学地分析、预测中央企业 安全生产形势,为中央企业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 家局)决定从2004年6月开始对中央企业事故实行归口调度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度快报 

  中央企业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接到报告后,按以下规定逐级报告:

  (一)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要在1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调度中心;

  (三)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要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局调度中心。

  二、事故统计月报 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央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统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要 求,每月逐级上报到国家局调度中心。

  (二)统计报告内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的“伤亡事故情况(基层)”表 (工矿A1修改表)规定的内容逐项填报,在“主管部门”填写内容中,填写“中央所属”。 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月15日前将中央企业发生的事故与其他伤亡事故一并通 过伤亡事故统计软件报到国家局调度中心。

  (四)为便于分析、对比中央企业伤亡事故情况,请各单位在做好今年6月份以后中央企业 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的同时,认真补报2004年1~5月和2003年各月的中央企业事故,考虑到事故统计工作量较大,补报时限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

  三、煤矿企业伤亡事故调度统计 

  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有关规定,继续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煤矿企业伤亡事故调 度快报和统计月报。



  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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