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接入因特网管理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1 14:16:39  浏览:8908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接入因特网管理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接入因特网管理的通知

               [1999]高检办发第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随着因特网(Internet)在中国的普及和“政府上网”工程的深入开展,上网、建立主页和网站的检察院逐渐增多,对宣传法制、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检务公开”,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加强管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加入“政府上网”工程,建立各单位的主页或网站。因特网为信息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手段,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交互性。各级检察院应当充分重视利用因特网开展网上宣传的重要性,积极加入“政府上网”工程,利用优惠条件,建立主页或网站,加强网上宣传,促进“检务公开”,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上网、建立网站的安全保密工作需要符合[1998]高检办发第113号文件规定。所有上网的计算机,不得同时与机关局域网相联,不得在上网的计算机中处理、存放涉密文件和案件材料,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输涉密文件和案件材料;利用因特网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的,应当将有关资料存入数据库,由控申部门处理;不得使用检察机关以外的服务器存放群众举报信息;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准确、真实,并应及时更新与追加;建有网站的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保证网络安全。
  三、为规范检察机关因特网域名体系,高检院制订了《检察机关域名管理办法》(附后),现下发执行。所有上网的检察院都应当在jcy.gov.cn下申请注册一个域名。
  四、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主页,应当有最高人民检察院(www.spp.gov.cn)和中国法治网(www.sinolaw.net.cn)的超链接。
  五、高检院政治部宣传部负责网上宣传管理。高检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负责为各级检察院提供因特网接入、网站建设、网页设计方面的技术咨询与支持,联系人:贺德银、秦韬,联系电话:(010)65209064,邮政编码:100726。


  附件:《检察机关域名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检察机关域名管理办法

  一、为统一规范检察机关因特网域名体系,根据《政府域名规范建议》,特制订本办法。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的域名为spp.gov.cn、gjy.gov.cn和jcy.gov.cn,其中,spp.gov.cn和gjy.gov.cn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用,地方各级检察院的域名在jcy.gov.cn下分配。
  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域名原则上按照如下规则命名:
  (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省级行政区划缩写.jcy.gov.cn。例如,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域名为 sd.jcy.gov.cn。
  (二) 分院、地级市检察院:地市地名全称.jcy.gov.cn。例如,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域名为 qingdao.jcy.gov.cn。
  (三) 县(旗、县级市)检察院:省级行政区划缩写+区县名全称.jcy.gov.cn。例如,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的域名为 hbxiantao.jcy.gov.cn,河北省丰南县人民检察院的域名为 hefengnan.jcy.gov.cn。
  (四) 直辖市的区、县检察院:省级行政区划缩写+区县名全称.jcy.gov.cn。例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域名为bjdongcheng.jcy.gov.cn。
  (五) 地级市的区检察院:市名全称+区名缩写.jcy.gov.cn,例如,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的域名为wuhanjh.jcy.gov.cn
  (六) 铁路运输检察分院:tl+所在地名全称.jcy.gov.cn。例如,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域名为tlzhengzhou.jcy.gov.cn。
  (七) 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tlj+所在地名全称.jcy.gov.cn。例如,襄樊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域名为tljxiangfan.jcy.gov.cn
  四、地名的缩写或全称指地名的汉语拼音缩写或全称,我国省级行政区域名缩写见下表。少数民族地区的地名使用民族语言转译的拼音名称,并应按照国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审定的名称拼写,例如,乌鲁木齐(urumqi)和呼和浩特(hohohot)。

            省级行政区域名缩写
    BJ 北京 SH 上海 TJ 天津 CQ 重庆
    HE 河北 SX 山西 NM 内蒙古 LN 辽宁
    JL 吉林 HL 黑龙江 JS 江苏 ZJ 浙江
    AH 安徽 FJ 福建 JX 江西 SD 山东
    HA 河南 HB 湖北 HN 湖南 GD 广东
    GX 广西 HI 海南 SC 四川 GZ 贵州
    YN 云南 XZ 西藏 SN 陕西 GS 甘肃
    QH 青海 NX 宁夏 XJ 新疆 TW 台湾
    HK 香港 MO 澳门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负责域名jcy.gov.cn的运行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域名解析服务。本着非赢利、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在jcy.gov.cn注册的每个四级域名,每年度收取150元的域名运行管理费。域名申请注册的同时,应当缴纳当年度的域名运行管理费。从第二年起,每年的三月份,为域名运行管理费的缴纳期,越期未缴的,停止域名解析。
  六、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按本办法第三条确定本单位的域名,向当地电信部门或因特网接入商(ISP)申请IP地址,将域名、主机名及其IP地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审核确认后,负责域名注册与解析。
  七、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需注销域名,应当函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负责注销该域名,并停止对该域名的解析。
  八、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需变更域名、主机名或其IP地址,应当将新的域名、主机名及其IP地址,函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技术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信息技术室负责变更。
  九、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邵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



邵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应对农业遭遇特、重大自然灾害及市场供应出现短缺时进行的种子储备,调控种子市场,平抑种子价格,搞好农业灾后生产自救,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湖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业用种数量和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是指为应对农业遭遇特、重大自然灾害及市场供应出现短缺时进行的种子储备,主要用于调控种子市场、平抑种子价格、搞好农业灾后生产自救。
第三条 储备计划。每年10月1日前,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下年度种子储备计划与同级财政部门会商后,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编制全市下年度种子储备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农业局下达执行,并由市农业局汇总报省农业厅。
储备计划包括储备种子的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储备数量、质量标准、补贴费用等内容。
第四条 储备种类。种子储备的品种应通过国家或省农业厅审定,适宜在本区域种植,抗逆性强、适应性广。主要种类包括杂交水稻种子、常规水稻种子、杂交玉米种子等。市级储备种子以常规水稻种子、杂交水稻种子为主。种子储备品种具体由种子储备管理部门与种子管理部门协商后报市农业局审批。
第五条 储备规模。全市按常年600万亩水稻种植面积总用种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数量另行研究)确定全市种子储备规模,并分级储备。市级储备主要用于区域性的救灾备荒种子调剂和应急补缺。县市区根据当地自然灾害频率及历年救灾、应急补缺等情况确定合适的种子储备规模。
第六条 储备费用。种子储备费用包括管理费用、检验检测费、加工费、仓储费用、利息、合理损耗、种子报废等,按以下补贴标准计算,由承储单位包干使用。
(一)杂交水稻种子每公斤每年补贴3.5元左右;
(二)常规水稻种子每公斤每年补贴1.5元左右;
(三)杂交玉米种子每公斤每年补贴2元左右;
种子储备成本的具体数额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市物价局核定。
第七条 储备管理。市级种子储备管理由市农业局种子储备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储单位,承担市本级储备任务。
第八条 各地发生自然灾害时,应首先动用当地的救灾储备种子,不足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动用市级救灾储备种子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调配市级救灾储
备种子。
第九条 承储单位接到救灾种子调配书面通知后,须按通知的规定调配种子,并向调入单位提供储备种子质量检验结果报告,种子质量由调入方复检。
第十条 救灾种子价格包括生产成本、储备费用、管理费用三部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紧急情况下,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无偿调拨,调运费用由申请用种单位解决。
第十一条 储备种子调运结束后,调入单位应及时将救灾情况、承储单位将储备种子收储调配使用情况书面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向同级财政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种子质量管理由市农业局种子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抽检。
第十三条 对出现无故不能完成储备、调拨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储备种子,擅自变更储备种子的种类,虚报、瞒报储备种子的数量,储备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质量标准等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承储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根据市农业局下达的储备计划收回全部或部分种子储备补贴费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对种子储备费用进行监督,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部关于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127号


江西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干辣椒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有关问题的请示》(赣卫法监文〔200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中漂白剂的使用范围不包括干辣椒。使用漂白剂处理干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一条规定,应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此复。
二○○五年四月四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